关于枣庄八一热电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能源
关键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014-01-2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对枣庄八一热电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的相关事项对公众意见进行征询,公示如下:
一、 项目背景
随着枣庄市西城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办公、居民采暖用热以及工业用热大量增加,现有枣庄八一热电公司热电联产机组装机容量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用热需求。因此,根据《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枣庄市中心城城市集中供热专项基础设施规划》及《枣庄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规划》,本着提高供热效率、节约能源和保护城市环境的原则,枣庄八一热电公司拟在现有工程厂区的位置和基础上,扩建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工程,从而满足本地区供暖需求。
二、 项目概况
热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由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组成的主体工程,由供水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和化学水处理系统组成的辅助工程,由燃料及石灰石粉贮存和输送系统、贮氢站、尿素溶液储罐、事故备用灰库、渣场等组成的贮运工程,由烟气脱硫除尘脱硝、除灰渣和废水处理系统等组成的环保工程。本期热电工程实行热电联产,建设规模为1×300mw亚临界双抽供热机组,配1×1025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年供热量5.554×106gj,年发电量1.65×109kwh,采暖期的热电比170%,年均热电比103.7%,全厂热效率58.3%。
枣庄八一热电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保部和山东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符合《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热力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本项目对污染源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效、可靠;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浓度限制;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项目环评报告已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通过,现在正在等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批文,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有限的。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三、拆迁安置、占地及其它补偿方案等方面的内容
枣庄八一热电公司现有厂区内,热电工程利用厂区内空余的场地建设,不新征土地。
四、征询公众意见内容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建设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行业发展、上下游已建或拟建关联项目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非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5、项目建设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6、项目建设对当地就业形势的影响;
7、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经济状况影响;
8、本项目施工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
9、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10、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发改委联系。
2、自公示之日七个工作日内,发改委和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向发改委或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天安一路北首
联系人:崔长元 电 话:0632-8060766
邮 编:277300 e-mail:byrdlxb@163. com
日期: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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